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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干啥了?京郊黑车司机一声长叹


发布日期:2007-3-28  信息来源:

  “古道行人少,秋风动禾黍”的情景如今在北京几乎是看不着了,由于城市扩展得太快太大,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不断侵占了北京的周边,“清溪流过碧山头,空水澄鲜一色秋”的印象永远留在记忆里了,现在的西山更不是“寂寞西郊人罕至”的地方了。但这白云红叶两悠悠的秋天还是使人想起很多事,也促使人思考。

  两年前,也是在红叶满山的中秋时节,我从北京西山一处景点走出来,时近黄昏,公园门口停着很多等待拉活的没有正式出租公司标牌的“面的”,也就是北京“城管”和“交警”几年前不断打击的“黑车”。我坐上了其中的一辆,顺便就跟这“黑师傅”闲聊。当我问到老这么一天傻愣愣地在景点门口等活能够赚多少钱时,“黑师傅”无奈地倾吐了一大堆苦水。“黑师傅”是这景点附近村子的农民,原本一家几代人在山脚下过着还算过得去的稳定的农耕生活突然因土地被征所打断,倒是也给了补偿,但村长要求将大家的补偿金集中起来办企业,使大伙由原来的种地变成像“城里人”一样的“上班”。于是乎,村长及其亲戚亲信们就摇身一变成了用大伙儿土地征用补偿金所办企业的“大头头小头头”,包括这位“黑师傅”在内的失地村民成了“上班”的“领薪族”。可好景不长,“领薪”生活还不到两年,村里的企业就都“黄”了,村民们由失地农民变成了没有任何社会保障的“失业者”,“征地补偿金”的绝大部分随着“黄掉”的企业也“打水漂”了,但村长们却趁机没少“捞”。“咳!没办法,跟亲戚家借点钱加上自己的积蓄买辆二手的‘面的’,拉活,因为是‘黑’车,城里不敢去,只好在这郊区景点等活,多少挣点养家用。”那位“黑师傅”的话两年来一直在我耳边萦绕,也促使我每到全国一处景点就不自觉地留心看看有没有类似的“黑车”。我想读者朋友们跟我一样清楚,这种现象是普遍的。现在,私家车越来越多了,每逢双休日,去北京西山的车多得都开不进去了。那些“黑师傅”们的活儿恐怕是越来越少了,更不用说还有“城管”与“交警”不断的打击,不知道来日他们又靠什么来“养家”?

  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中,农民土地权利主要体现为两点:一是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农民作为集体组织的成员享有“人人有份”的“成员权”;二是以土地承包权形式出现的既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1984年规定的最长期限为15年,1993年规定的最长期限为30年,从今年开始算就只剩下17年了。正因如此,这种土地权利的脆弱性与不合理性就来了:其一,集体所有制仍是一种主体缺位的不明晰的残缺产权,农民个人无缘“土地人格化”的资格,这资格被作为农村集体“头头”的村长与乡镇长们拿走了,结果是大家都看到的,那些房地产开发商们或城建管理机构只要把村长与乡镇长们“摆平”了,就可以很便宜很方便地拿到土地赚取暴利,被剥夺的只能是那些跟我遇上的“黑师傅”一样的农民。其二,“人人有份”的“成员权”因“人走权失”而变得徒有虚名,集体组织的成员离开集体时并不能带走名义上属于他(她)的那“份”土地,更因为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等乡村自治组织体现不出农民的“平等身份”,这些组织更不是一个经济实体,因而,又怎么能够充分体现“人人有份”呢?一旦土地被征用,农民就没有一点话语权,更谈不上决策权了。其三,就是作为农民仅仅拥有的那点既定年限“使用权”体现形式的“承包权”,也是法律上的“债权属性”而非排他性的“物权”,这就更是给了那些城建管理机构以至村长们随便调整甚至剥夺农民土地使用权的理论与法律依据。

  正是这种脆弱的不合理的农民土地权利,导致了严重不公的土地征用制度,形成了对农民的双层盘剥。别的不用多讲,我们仅就北京城郊算笔粗账吧。按现行法律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北京地区给农民一亩地的补偿金在3至5万元之间,按上限5万元计算,每平方米是75元,而北京西四环以外的房价每平方米约1万元,即使地面上的房层价值占去一半(实际上根本不可能有这么大的比重),“城里人”为一平方米土地50至70年的使用权也要付出5000元,那么请问,这每平方米肯定大于4525元(60多倍于给农民的补偿金)的巨大差额哪里去了?完全可以肯定的是,这巨大的差额绝对没有落到那些“黑师傅”的农民手里,也没有落到普通买房的“城里人”口袋里!这对农民来讲,首先使他们失去了几代人赖以生存生活的土地,其次这严重不公平的征地补偿更是难以确保他们本代人包括养老在内的一切保障需要,更不用说他们下一代的生存与保障了(中国农村土地对农民而言的社会保障功能大于其生产功能)。这不是对“黑师傅”们的第一层剥夺,又是什么呢?而那些代表“农村集体”的村长乡长们又将这少之又少的征地补偿金通过所谓办企业等多种方式“洗进”和贪进自己的腰包,这难道不是对失地“黑师傅”们的第二层盘剥吗?

  国家统计局的抽样调查表明,46%的失地农户收入水平下降;有专家估计,目前至少有4000万至5000万农民完全或部分失地,到2030年前,这个数字将超过7800万。如果不能在目前往来于城乡间1亿多农民的基础上,再为这部分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几千万的农民还将继续变成“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人员。而这么多的人不可能都像那位“黑师傅”一样拥有“黑车”来“多少挣点养家用”,他们的出路又在哪?

  如此说来,所谓的“黑车”是失地农民被双层盘剥后逼出来的,比起那些夺走农民土地并通过房地产市场实现远高于征地补偿金的巨额差额财富来,怎么能说是“黑”呢?所以我说,景点“黑车”并不黑,那些农民师傅们更是与“黑”沾不上边,相反,他们恰恰是真正被“黑”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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